Terms of Service
Kinsunn AI 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由卡佶特品牌策略有限公司(統一編號:82907262,下稱「本公司」或「Kinsunn AI」)與訂購、註冊、登入、存取或使用本服務之企業、法人、商號、組織或其合法授權代表人(下稱「客戶」)所訂立。
客戶於勾選同意、完成註冊、下單、付款、啟用帳戶、連結第三方通訊管道或實際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客戶已閱讀、瞭解並同意受本條款拘束。若客戶係代表法人、組織或其他第三人使用本服務,客戶聲明並保證其有權代表該法人、組織或第三人同意本條款。
本服務僅供企業客戶使用,不以終端消費者為直接契約相對人。
第一條 定義
除本條款另有明文定義外,下列用語具有以下意義:
- 「本服務」:指本公司提供之 Kinsunn AI 雲端 SaaS 平台,包括但不限於管理主控台、多管道整合對話中心、AI 自動或半自動回覆、知識庫管理、真人客服轉接、通知、報表、顧客記憶、應用程式介面、文件解析、相關軟體、網站、技術支援及後續新增功能。
- 「企業客戶資料」:指客戶、客戶之授權使用者、終端顧客或第三人透過本服務上傳、輸入、匯入、串接、傳送、建立、產生或提供之所有資料、內容及資訊,包括文件、知識庫、對話紀錄、訊息、圖片、附件、顧客資料、客服資料、設定、指令、AI 輸入及 AI 輸出。
- 「終端顧客」:指與客戶互動、透過客戶之網站、網頁即時通、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LINE、Email 或其他通訊管道傳送、接收或處理訊息之自然人、客戶、潛在客戶、會員、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
- 「授權使用者」:指經客戶授權登入或使用本服務之員工、主管、客服人員、顧問、承攬人或其他人員。
- 「第三方平台」:指非由本公司提供、但得與本服務整合或透過本服務使用之平台、應用程式、通訊服務、雲端服務、AI 模型服務或 API,包括但不限於 Meta、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LINE、Google、Gmail、OpenAI 及其後續服務供應商。
- 「第三方處理者」:指本公司為提供、維護、保護、分析、改善或支援本服務,而委託或使用之雲端主機、資料庫、AI 模型、通知、Email、資安、監控、分析、客服、支付或其他服務供應商。
- 「AI 輸入」:指客戶、授權使用者、終端顧客或第三人提交至本服務,並供 AI 功能解析、檢索、生成、分類、摘要、建議或回覆之資料、訊息、文件、指令、知識庫內容及其他資訊。
- 「AI 輸出」:指由本服務或第三方 AI 模型依 AI 輸入所產生、建議、草擬、分類、摘要、翻譯、回覆、動作或其他結果。
- 「去識別化資料」:指經本公司採取合理技術、管理及統計方法處理後,已移除、遮蔽、彙整、轉換或降低可識別特定自然人或特定客戶可能性之資料,且本公司不以合理可行方式重新識別其來源之資料。
- 「Google 受限制資料」:指自 Google API、Gmail API、Google Workspace API 或其他 Google 服務取得,且受 Google API Services User Data Policy、Google Workspace API User Data and Developer Policy、Limited Use 或其他 Google 政策限制之資料,以及該等資料之衍生、彙整、匿名化或相關資料。
- 「訂購文件」:指客戶於本服務網站、管理主控台、報價單、訂單、合約、發票、付款頁面或其他書面/電子方式確認之方案、訂閱期間、費用、點數、用量、功能、附加服務或其他商務條件。
第二條 本服務內容與使用範圍
一、本服務為企業客服與對話管理工具,協助客戶透過單一管理介面整合、處理及回覆多通訊管道之訊息。
二、本服務可能提供下列功能:
- 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LINE、網頁即時通、Email 及其他通訊管道之訊息整合。
- 依客戶知識庫、文件、設定、對話脈絡及 AI 模型產生之自動或半自動回覆。
- 全自動、混合、真人審核及 AI 待命等運作模式。
- 文件上傳、解析、檢索、分類、存取權限與知識庫管理。
- AI 無法處理時之真人客服轉接、通知與案件分派。
- AI 與真人處理比例、回覆狀態、滿意度及其他營運分析報表。
- 終端顧客對話脈絡、偏好、歷史互動及其他顧客記憶功能。
- 本公司不時新增、調整、替換、停止或下架之功能。
三、本公司得依不同訂閱方案、用量、點數、地區、通訊管道、第三方平台限制或技術條件,提供不同功能、使用額度、資料保存期間與支援範圍。
四、除訂購文件另有明示約定外,客戶取得者僅為於訂閱期間內、依本條款及訂購文件使用本服務之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不可再授權及可撤銷之權利;客戶不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本公司任何軟體、原始碼、技術、模型、介面、資料庫或智慧財產權之所有權。
第三條 帳戶、管理權限與安全責任
一、客戶應提供真實、完整、正確且最新之公司、聯絡人、付款及帳戶資訊,並應適時更新。
二、客戶指定之主要管理員得建立、管理、刪除或調整授權使用者帳戶、角色、權限、知識庫存取規則及第三方平台串接設定。客戶應自行確保其內部帳戶管理、離職交接、權限控管及密碼政策妥適。
三、客戶應妥善保管帳號、密碼、API 金鑰、OAuth 權杖、第三方平台憑證及其他登入資訊,不得提供予未經授權之第三人使用。
四、客戶應對其帳戶及授權使用者以其帳戶所進行之一切行為負完全責任,包括對話發送、AI 模式設定、知識庫上傳、權限設定、資料匯出、點數使用及第三方平台串接。
五、客戶發現帳戶遭未授權使用、憑證外洩、資安事件或其他異常情形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採取合理必要措施降低損害。
第四條 客戶使用義務與禁止行為
一、客戶應遵守所有適用法律、主管機關要求、產業規範、第三方平台政策及本條款。
二、客戶應自行確認本服務是否適用於其產業、客戶類型、個資處理情境及法令要求。本服務不當然符合任何特定產業、醫療、金融、保險、支付、政府、教育、未成年人、跨境資料、個資、電子商務、廣告、電信或其他高度監管領域之全部法令或認證要求。
三、客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或協助下列行為:
- 違法、詐欺、誤導、騷擾、威脅、歧視、仇恨、誹謗、侵害隱私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
- 未經同意之廣告、垃圾訊息、大量騷擾、釣魚、社交工程、惡意行銷或違反反垃圾訊息規範之行為。
- 上傳、傳送、處理或利用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人格權、肖像權、隱私權、個資權益或其他權利之內容。
- 上傳、儲存、處理或傳輸惡意程式、病毒、木馬、勒索軟體、未授權程式碼或其他可能破壞本服務或第三方系統之內容。
- 未經合法依據蒐集、處理、利用、分析、追蹤、標記、比對或傳輸終端顧客個人資料。
- 規避用量限制、技術保護措施、存取控制、收費機制或安全措施。
- 反向工程、反編譯、拆解、複製、修改、出租、出售、轉讓、再授權或建立競爭性產品。
- 以自動化工具、大量請求、爬蟲、壓力測試或其他方式干擾本服務正常運作。
- 將本服務用於法律、醫療、金融、稅務、保險、投資、信用、聘僱、學校錄取、刑事、司法、政府處分或其他可能對個人權益造成重大影響之決定;但客戶已建立適當人工審查、風險管理與法律遵循機制,且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其他本公司合理認定可能危及本服務、其他客戶、終端顧客、第三方平台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四、本公司得基於資安、法令、第三方平台要求、合理懷疑違約、未付款、用量異常、侵權申訴或保護本服務之必要,限制、暫停、停止或終止客戶全部或部分功能、帳戶、串接或資料存取權限。
第五條 第三方平台與通訊管道
一、本服務可能整合 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LINE、Google、Gmail、Email、網頁即時通或其他第三方平台。該等平台並非由本公司控制,本公司不保證任何第三方平台之持續可用性、功能、API、傳送成功率、資料格式、審核結果、收費、政策、帳號狀態或服務品質。
二、客戶啟用第三方平台串接時,授權本公司依客戶設定存取必要帳戶資訊、訊息、文件、聯絡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以提供本服務。客戶並保證其已取得一切必要之帳戶權限、授權、同意及平台資格。
三、客戶應自行遵守第三方平台之服務條款、商業政策、開發者政策、訊息政策、廣告政策、資料使用政策及其他規則。若客戶違反第三方平台規則,或第三方平台暫停、限制、刪除或終止客戶帳戶、API 權限或資料存取權,本公司不負責任。
四、第三方平台得隨時改變、限制、中止、停止或收費其 API、資料欄位、訊息功能或其他服務。本公司得因此調整、限制、替換、停止或下架相關整合功能,且不構成違約。
五、本公司不保證經第三方平台傳送、接收、顯示、延遲、遺失、過濾、封鎖或刪除之訊息、附件、通知或資料可被完整保存、正確呈現或成功送達。
六、客戶應自行備份及保存重要對話、文件、附件與紀錄,不得將本服務視為唯一之法定保存、稽核、歸檔或證據保全系統。
第六條 企業客戶資料、知識庫與內容責任
一、客戶保有其企業客戶資料原有之權利、所有權及利益。
二、客戶授與本公司於訂閱期間內,在提供、維護、保護、改善、支援及管理本服務所必要範圍內,非專屬、全球性、免權利金之存取、重製、處理、傳輸、顯示、格式轉換、解析、索引、檢索、備份及利用企業客戶資料之權利。
三、客戶應對企業客戶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合法性、適當性、授權來源及使用方式負完全責任。
四、客戶保證:
- 其對企業客戶資料具有合法蒐集、處理、利用、授權及提供予本公司與第三方處理者之權利。
- 企業客戶資料不侵害第三人權利、不違反法令、契約、保密義務或第三方平台政策。
- 客戶已依法完成必要告知、取得必要同意,並已向終端顧客揭露其可能與 AI 系統互動及其資料可能由本公司、第三方雲端服務及第三方 AI 模型供應商處理。
- 客戶已取得其授權使用者、終端顧客及其他資料當事人之必要授權,以使本公司依本條款及個資處理附約處理相關資料。
- 客戶已建立適當之資料權限、文件分級、知識庫存取與終端顧客隔離規則。
五、客戶不得上傳、儲存、處理或傳輸完整信用卡資料、支付卡安全碼、銀行登入憑證、醫療病歷、健康資訊、基因資訊、性生活、犯罪紀錄或其他高度敏感資料;除非雙方另行以書面訂立適用之資安、個資、資料保存及責任分配約定。
六、本公司得但無義務檢視、移除、拒絕處理、封鎖或限制涉嫌違法、侵權、不當、危險或違反本條款之企業客戶資料。
第七條 AI 功能、輸入與輸出
一、本服務之 AI 功能可能使用本公司技術及第三方 AI 模型供應商之技術。客戶知悉並同意,AI 輸入可能被傳輸至第三方 AI 模型供應商、雲端主機或其他第三方處理者,以進行文件解析、語意檢索、分類、摘要、生成、回覆或其他服務所必要之處理。
二、客戶應自行決定 AI 運作模式,包括全自動、混合、真人審核或 AI 待命模式,並承擔該模式所產生之客服、法令、商業、聲譽及終端顧客關係風險。
三、AI 輸出係基於機率、模型推論、第三方技術及既有資料所產生,可能有不完整、錯誤、偏誤、過時、矛盾、誤導、與事實不符、無法執行或與其他使用者輸出相同或相似之情形。
四、本公司不保證 AI 輸出之正確性、完整性、即時性、合法性、可售性、特定目的適用性、無侵權性、排他性或可用性。
五、客戶應自行審核 AI 輸出,並對任何發送、採納、依賴、公開、執行、提供予終端顧客或作為商業決策依據之 AI 輸出負完全責任。
六、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本公司不提供法律、醫療、投資、稅務、會計、金融、保險、勞動、人資、信用、政府監管或其他專業意見。AI 輸出不得視為專業意見或任何結果之保證。
七、就客戶與本公司間之關係,本公司不主張客戶對其依法提供之 AI 輸入及 AI 輸出原有權利;但客戶知悉 AI 輸出未必具有著作權、專屬性或可保護性,且其他第三人可能產生相同或類似輸出。
八、客戶不得將 AI 功能用於產生、傳播、協助或規避違法內容、惡意程式、詐欺、個資侵害、歧視性決策、非法監控、冒名、深度偽造或其他違法、不當或高風險用途。
第八條 個人資料處理與終端顧客
一、就企業客戶資料中之個人資料而言,客戶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體,並為本公司之委託人及資料控制者;本公司原則上依客戶指示受託處理個人資料。
二、本公司並非終端顧客之直接契約相對人。終端顧客對其個人資料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請求,原則上應由客戶處理。
三、客戶應建立並公開適當之隱私權政策、個資告知事項及終端顧客聯絡窗口,並於適用法令或第三方平台政策要求時,明確告知終端顧客:
- 客戶使用本服務及 AI 客服功能。
- 其資料可能經本公司及第三方處理者處理。
- 資料可能傳輸至境外,包括第三方 AI 模型、雲端或通訊服務供應商所在之國家或地區。
- 終端顧客之法定權利及行使方式。
- 客戶未提供資料或拒絕特定處理時,可能影響服務提供之情形。
四、客戶應於法令要求時,取得終端顧客對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境外傳輸、AI 處理、第三方處理者及其他必要事項之同意,並保留可證明之紀錄。
五、客戶若接獲終端顧客、主管機關或第三人與本服務相關之個資請求、申訴、調查、命令或爭議,應即通知本公司,並自行負責處理;本公司得於合理且必要範圍內提供協助,惟本公司得就超出一般服務範圍之協助收取合理費用。
六、本公司若直接接獲終端顧客之個資權利請求,得將該請求轉交客戶處理;但法律要求本公司直接處理者,不在此限。
七、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之詳細條件,依本條款附件一「個人資料處理附約」辦理;如本條款與附件一有衝突,以附件一就個人資料處理事項之約定為準。另請參閱本公司之 隱私權政策。
第九條 跨境傳輸與第三方處理者
一、客戶知悉本服務係雲端 SaaS 服務,企業客戶資料可能儲存、備份、處理、傳輸或存取於中華民國境外之伺服器、雲端服務、AI 模型供應商、通知供應商、資安服務供應商或其他第三方處理者。
二、客戶同意並指示本公司得於提供本服務所必要範圍內,將企業客戶資料傳輸予位於美國、日本、臺灣等地之第三方處理者。
三、本公司得使用或更換第三方處理者,並得於本服務網站、隱私權政策、第三方處理者清單、管理主控台或 Email 通知客戶。除因緊急資安事件、法令要求、第三方平台緊急變更或其他合理必要情形外,對於可能對個人資料處理造成重大影響之新增或替換,本公司將於合理可行範圍內事前通知客戶。
四、客戶若基於適用個資法令,對新增或替換第三方處理者有合理異議,應於通知後 14 日內以書面提出具體理由。本公司得自行決定提供替代方案、限制相關功能或允許客戶終止尚未使用部分之訂閱服務。
五、本公司將於合理可行範圍內,要求第三方處理者採取適當之保密、資安及資料處理措施;惟第三方處理者、AI 模型供應商或通訊平台之服務內容、資料保存、政策、所在地法律與技術限制,仍可能影響本服務之功能、資料處理方式及可用性。
第十條 去識別化資料、使用資料與商業化授權
一、客戶同意本公司得蒐集、產生及使用本服務之技術性使用資料、操作紀錄、效能資料、錯誤紀錄、統計資料、用量資料及其他不直接識別客戶或終端顧客之資料,以維護、保護、分析、改善、開發、測試、訓練、優化、行銷及商業化本服務。
二、客戶進一步明確授權本公司得將企業客戶資料依合理技術及管理措施進行去識別化、匿名化、彙整、統計、抽象化或衍生處理,產生去識別化資料。
三、於不再能以合理方式識別特定自然人、特定客戶或揭露客戶營業秘密之前提下,本公司得永久保存、使用、分析、開發、訓練、測試、改善、授權、提供、揭露、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商業化去識別化資料及其衍生洞察、統計、模型、報表、基準資料或產品。
四、客戶同意本公司對前項去識別化資料、使用資料及其衍生資料享有獨立權利;客戶、授權使用者、終端顧客或其他第三人不得就此主張分潤、報酬、權利金、返還、補償、所有權或其他權利。
五、本公司不得故意以去識別化資料重新識別特定終端顧客或特定客戶,亦不得對外揭露可合理識別客戶身分、終端顧客身分、客戶營業秘密或客戶專屬內容之資料。
六、本條去識別化與商業化授權不適用於:
- Google 受限制資料及其衍生、彙整、匿名化資料。
- 第三方平台、第三方處理者、法令、契約或資料來源明確禁止商業化、出售、再利用或模型訓練之資料。
- 本公司無法以合理方式確認已完成去識別化之個人資料、客戶機密資料或營業秘密。
- 客戶與本公司另行以書面明確約定排除之資料類別。
七、本公司對 Google 受限制資料之存取、使用、傳輸、保存與刪除,應以 Google 適用政策及 Limited Use 要求為準;本條不得解釋為允許本公司出售、轉讓、以廣告為目的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商業化 Google 受限制資料。
第十一條 費用、方案、點數與用量
一、客戶應依訂購文件、管理主控台顯示之價格、付款頁面、報價單或發票內容支付訂閱費、點數費、超額使用費、附加功能費、通知費、第三方費用及依法應負擔之稅捐。
二、各訂閱方案之功能、授權使用者數量、知識庫容量、訊息量、AI 回覆額度、點數、通知額度、資料保存期間及其他限制,依訂購文件或本服務當時公告內容為準。
三、部分功能可能依訊息數量、AI 回覆次數、模型使用量、文件解析量、儲存空間、通知方式、第三方通訊費或其他指標扣除點數或計算用量。
四、除本公司系統紀錄有明顯錯誤外,本公司之用量、點數、扣抵及帳務紀錄為雙方結算之依據。
五、點數僅得於本服務中依指定用途使用,不得兌換現金、轉讓、出售、退還或抵銷其他債務。點數之有效期間為 12 個月(或依訂購文件另行約定),逾期未使用者失效。
六、客戶用量超過方案額度、點數不足、付款失敗或第三方平台費用未支付時,本公司得:
- 自動依公告單價或訂購文件收取超額費用。
- 停止或限制 AI 回覆、通知、文件解析、第三方串接或其他超額功能。
- 要求客戶升級方案、加購點數或補足費用。
- 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本服務。
七、客戶申請升級方案時,升級通常於確認付款後生效;降級方案通常於下一計費期間生效。客戶應自行於降級前匯出、刪除或調整超出新方案限制之資料、帳戶、文件或設定。
八、除法律強制規定、本公司重大違約或訂購文件另有明示約定外,已支付之訂閱費、點數費、設定費、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九、客戶逾期付款者,本公司得不經催告暫停或終止本服務。客戶仍應支付暫停或終止前已發生之一切費用、利息、催收、律師及合理追償成本。
十、本公司得調整方案、價格、點數扣抵規則、用量計算方式及附加服務費用,並於調整前 30 日通知客戶。已付費訂閱期間內之既有費用,除法令、稅務、第三方成本或緊急資安因素外,原則上不溯及調整。
第十二條 服務變更、維護與無 SLA
一、本公司得不時進行維護、更新、修正、升級、降級、替換、調整、停止或下架本服務全部或部分功能,包括第三方平台整合、AI 模型、通知方式、報表、知識庫、資料格式及使用介面。
二、本公司將於合理可行範圍內,就計畫性維護或重大功能變更預先通知客戶;但本公司不保證提供任何特定通知期間。
三、除訂購文件另有明示約定外,本服務按「現況」及「可得性」提供,本公司不提供任何特定服務等級協議、正常運作時間、回覆時間、修復時間、備援時間、資料復原時間或服務可用性保證。
四、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將持續、不間斷、即時、無錯誤、無病毒、完全安全、完全相容、無資料遺失,或符合客戶特定需求。
五、客戶應自行建立備份、覆核、人工審查、內部權限管理、資安、資料保存、營運持續及風險控管機制。本公司不提供法定保存、長期歸檔、備援或災難復原保證。
六、免費試用、測試、Beta、Preview、Early Access 或其他非正式版本功能,可能隨時調整、終止或不再推出,且不提供保證、技術支援、資料保存、SLA 或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資訊安全
一、本公司將採取商業上合理之技術與組織措施,以保護本服務及企業客戶資料免於未授權存取、使用、修改、毀損、遺失或洩漏。
二、本公司之資安措施可能包括存取控制、權限管理、傳輸加密、系統監控、日誌紀錄、備份、弱點修補、事件應變及其他本公司認為合理之措施;惟本公司不保證任何系統、網路、雲端服務、第三方平台或第三方 AI 模型絕對安全。
三、客戶應自行負責其帳戶、裝置、網路、內部系統、第三方平台憑證、使用者權限、密碼、端點防護及資料備份之安全。
四、本公司知悉企業客戶資料發生未授權存取、遺失、毀損、洩漏或其他可能影響個人資料安全之事件時,將於合理可行且不無故遲延之範圍內通知客戶,並提供本公司可合理取得之必要資訊,以協助客戶履行其依法應負之通知、通報與處理義務。
第十四條 保密義務
一、「保密資訊」指一方以書面、口頭、電子、系統、文件、資料、技術、商業、財務、營運、客戶、定價、產品、模型、程式、原始碼、知識庫、對話、帳戶、資安、策略或其他方式向他方揭露,且依其性質或揭露情境可合理認定具有保密性之資訊。
二、收受方應:
- 以不低於保護自身同類重要保密資訊之合理注意義務保護保密資訊。
- 僅於履行本條款及使用本服務之必要範圍內使用保密資訊。
- 僅向具有知悉必要且受不低於本條保密義務拘束之員工、顧問、承攬人、關係企業或第三方處理者揭露。
- 未經揭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揭露保密資訊。
三、下列資訊不受前項限制:
- 收受方可證明於受領前已合法持有者。
- 非因收受方違約而已公開或成為公開資訊者。
- 收受方自有權揭露之第三人合法取得者。
- 收受方未使用揭露方保密資訊而獨立開發者。
- 依法令、法院、主管機關或有管轄權機構要求揭露者;但收受方應於法律允許範圍內,事前通知揭露方並協助其尋求保護措施。
四、本條保密義務於本條款終止後持續 3 年;營業秘密、個人資料及依法應保密資訊則於其依法受保護期間內持續有效。
第十五條 智慧財產權
一、本服務、本公司網站、軟體、API、模型、程式、介面、設計、商標、文件、技術、資料庫、流程、報表格式及其他本公司提供之內容,均為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受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法律保護。
二、除本條款明確授與客戶之使用權外,本公司未授與客戶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權利。
三、客戶對本服務提出之意見、建議、問題回報、改善提案或回饋,不構成企業客戶資料。客戶同意本公司得無償、永久、全球性、不可撤回及不受限制地使用、修改、實施、商業化或納入本服務。
四、客戶不得移除、遮蔽、變更或破壞本服務中之著作權、商標、權利聲明、技術保護措施或其他標示。
第十六條 訂閱期間、續約、終止與資料處理
一、本條款自客戶首次接受、註冊、下單、付款、啟用或使用本服務之日起生效,至最後一份有效訂購文件之訂閱期間屆滿或提前終止時止。
二、除訂購文件另有約定外,訂閱期間屆滿後將自動續約同等期間。客戶如欲停止續約,應於屆滿前至少(月繳方案 7 日、年繳方案 30 日)以管理主控台、Email 或本公司指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三、任一方違反本條款重大義務,經他方書面通知後 30 日內未改善者,他方得終止本條款或相關訂購文件。
四、本公司得立即暫停或終止本服務,如:
- 客戶逾期付款。
- 客戶違反法令、第三方平台政策、本條款或本公司合理使用規則。
- 客戶使用本服務造成資安、營運、聲譽、法令或第三方平台風險。
- 客戶提供虛假資料、侵權內容、未授權個資或違法資料。
- 客戶進入解散、破產、清算、停止營業、重整或類似程序。
- 本公司因法令、主管機關、第三方平台或 AI 供應商要求,無法繼續提供相關功能。
五、本條款終止或訂閱期滿後:
- 客戶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 客戶應於終止或期滿後 30 日內自行匯出其依法得取得之企業客戶資料;客戶亦得依 資料刪除說明 申請刪除。
- 本公司得於前述期間屆滿後刪除或去識別化企業客戶資料;備份資料得於 180 日內依本公司備份週期刪除。
- 本公司得因法令、稅務、爭議、資安、備份、去識別化或其他合法目的保留必要資料。
- 客戶於終止或期滿後仍應支付截至終止日已發生之一切費用。
- 終止不影響終止前已產生之權利、義務、費用、賠償、保密、智慧財產權、責任限制及去識別化資料授權。
第十七條 免責聲明
一、除本條款或訂購文件另有明示約定外,本公司不就本服務作出任何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可售性、特定目的適用性、無侵權性、正確性、完整性、持續性、可靠性、資安或符合客戶需求之保證。
二、本公司不保證:
- AI 輸出或自動回覆無錯誤、無偏誤、完整、即時、合法或適合終端顧客情境。
- 第三方平台、AI 模型、雲端主機、網路、Email、通知或 API 持續可用。
- 所有訊息、文件、附件、通知、資料、設定或紀錄均可成功處理、保存、發送、接收或還原。
- 本服務可取代人工客服、法律審查、專業判斷、資料備份或客戶內部控管。
- 本服務符合客戶所在國家、地區、產業、主管機關或終端顧客所在地之全部法律要求。
三、客戶應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AI 輸出、第三方平台、自動回覆模式及企業客戶資料之風險。
第十八條 責任限制
一、於適用法令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及其負責人、員工、關係企業、授權人、供應商、第三方處理者及合作夥伴,無論係基於契約、侵權行為、法令、保證、嚴格責任或其他法律理論,均不對客戶或任何第三人所生之下列損害負責:
- 任何間接、附隨、特別、懲罰性、懲戒性或衍生性損害。
- 任何利潤、營收、商機、預期利益、商譽、資料、使用機會或業務中斷之損失。
- 任何資料遺失、毀損、外洩、無法存取、無法還原、錯誤傳送、延遲傳送或未成功傳送所生之損害。
- 任何替代服務、替代系統、人工處理、資料復原、通知、調查、稽核、法律顧問或其他替代成本。
- 因 AI 輸出、終端顧客互動、客戶設定、客戶未進行人工審核、第三方平台政策或服務中斷、第三方 AI 模型、網路、通訊服務、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內因素所生之損害。
- 客戶、授權使用者、終端顧客或第三人對本服務、AI 輸出、第三方平台或第三方處理者之依賴、誤用、未授權使用、違法使用或違反本條款所生之損害。
二、除本條第三項所列事項外,本公司因本條款、本服務、訂購文件、企業客戶資料、個人資料處理、AI 輸出、第三方平台或其他相關事項所生或相關之一切累計責任,不論請求次數、原因、法律依據或損害類型,均以造成該請求事件前十二個月內客戶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服務費用總額為上限。
三、如客戶於造成請求事件前十二個月內未曾實際支付任何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客戶使用免費方案、免費試用、測試版本、Beta 版本、Preview 版本或其他未付費服務時,本公司之一切累計責任,以新臺幣壹萬元整為上限。
四、前二項之責任限制及第一項之損害排除,不適用於:
- 依法不得預先免除、限制或排除之責任。
- 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生之責任。
- 依法不得以契約限制之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或其他強制法令保障。
五、本條所定之責任限制,僅適用於本公司及本公司前述人員或主體之責任;不限制客戶依本條款應負之付款義務、保密義務、智慧財產權責任,或依第十九條所負之賠償、抗辯及使本公司免受損害之義務。
六、客戶理解並同意,本服務之定價、方案、點數、費用及其他商業條件,係以本條所定之責任限制及風險分配為基礎。若無本條所定之責任限制,本公司可能無法以相同或類似之價格、功能、用量或條件提供本服務。
第十九條 客戶賠償與免責
一、客戶應賠償、抗辯並使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員工、關係企業、授權人、供應商及第三方處理者免受因下列事項所生之一切第三人主張、調查、請求、損失、罰款、費用、律師費、和解金及責任:
- 企業客戶資料、AI 輸入、AI 輸出、知識庫、對話內容或客戶指示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
- 客戶未取得必要之個資告知、同意、授權、跨境傳輸許可或第三方平台授權。
- 客戶違反本條款、第三方平台政策、適用法令或保密義務。
- 客戶或其授權使用者錯誤設定 AI 自動回覆、權限、知識庫、通知、資料保存或第三方平台串接。
- 客戶對終端顧客之商品、服務、廣告、承諾、合約、客服、退款、投訴、爭議或其他商業行為。
- 客戶使用 AI 輸出作出專業、高風險、違法或侵權決定。
二、本公司應於合理可行範圍內通知客戶相關請求,並給予客戶合理協助;客戶不得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以承認本公司責任、要求本公司付款、限制本公司權利或影響本公司聲譽之方式和解。
第二十條 併購、組織重組與權利義務移轉
一、本公司得因合併、收購、股權交易、資產讓與、組織重組、融資、破產、清算、業務出售或其他企業交易,將本條款、本服務、客戶關係、帳戶資料、企業客戶資料及相關權利義務移轉予本公司之關係企業、繼受人、受讓人、買方、融資方或其顧問,並由其承受本公司於本條款下之權利義務。
二、前項移轉之受讓人應承擔不低於本條款及個資處理附約所規定之保密、資安及個資保護義務。
三、前二項不適用於 Google 受限制資料或其他依法、依第三方政策或依資料來源限制不得於未取得額外同意前移轉之資料。對於該等資料,本公司得要求客戶協助取得必要同意、限制相關功能、停止處理、刪除資料或採取其他符合法令及第三方政策之措施。
四、客戶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轉本條款、訂購文件、帳戶、點數、使用權或其於本條款下之權利義務;但客戶因合併、收購或出售全部或實質全部營業資產而移轉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一條 條款修改
一、本公司得不時修改本條款、隱私權政策、可接受使用政策、第三方處理者清單、功能說明、點數規則、資料保存政策或其他相關政策。
二、對於重大不利變更,本公司將盡合理努力於生效前 14 日以 Email、管理主控台、網站公告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客戶。
三、因法律、資安、第三方平台、緊急風險或主管機關要求所進行之修改,本公司得即時生效。
四、客戶於修改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同意修改後條款;若客戶不同意重大不利變更,應於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務,並依本條款辦理終止或不續約。
第二十二條 通知
一、本公司得透過客戶註冊 Email、管理主控台通知、網站公告、系統訊息、簡訊、LINE 或其他合理方式向客戶發送通知。
二、客戶指定之主要管理員或註冊 Email 所接收之通知,視為已向客戶送達。
三、客戶對本公司之通知應寄送至:[email protected];本公司另有指定時,依本公司指定方式辦理。
第二十三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一、本條款之成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處理,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因本條款、本服務、訂購文件、企業客戶資料、個人資料處理、AI 輸出、第三方平台或其他相關事項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協商處理。
三、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另有專屬管轄規定者,依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條款、訂購文件、個資處理附約、隱私權政策、可接受使用政策及本公司明確納入之服務說明,構成雙方就本服務所作之完整約定。
二、訂購文件與本條款有衝突時,以訂購文件之個別書面約定為準;但涉及個人資料處理、第三方資料限制及法令遵循事項時,以個資處理附約及強制法令為準。
三、任一條款被認定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時,不影響其餘條款之效力;雙方應以最接近原商業目的且合法有效之條款替代。
四、本公司未行使或遲延行使本條款下之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之放棄。
五、雙方為獨立契約關係,本條款不構成合夥、合資、僱傭、代理、經銷、加盟或信託關係。除本條款明確約定外,任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對外承諾、簽約或負擔義務。
六、本條款得以電子方式成立、簽署、保存及提出,電子紀錄、點擊同意、系統日誌、付款紀錄、Email、管理主控台紀錄及其他電子資料,均得作為雙方意思表示及交易事實之證明。
附件一 個人資料處理附約
本附件為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就本公司受客戶委託處理企業客戶資料中個人資料之事項,雙方同意如下:
第一條 角色與適用範圍
一、就企業客戶資料中之個人資料,客戶為委託人、資料控制者及依法應負主要責任之主體;本公司為受託處理機構或資料處理者。
二、本公司僅依客戶合法指示、本條款、訂購文件、本附件及適用法令處理個人資料。
三、就本公司為管理客戶帳戶、帳務、付款、客服、資安、反詐欺、法令遵循、內部營運及本公司自身商業關係所處理之客戶聯絡人、管理員、付款人或其他帳戶資料,本公司得以獨立資料處理主體身分處理,並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辦理。
第二條 處理目的與方式
一、本公司得為下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
- 提供、維持、管理及支援本服務。
- 整合第三方通訊平台、接收及發送訊息。
- 處理知識庫、文件、對話、客服案件、通知及報表。
- 使用 AI 模型進行文件解析、檢索、分類、摘要、建議及回覆。
- 維護資訊安全、偵測異常、避免濫用、排除錯誤及進行系統維護。
- 依客戶指示進行資料匯出、刪除、更正、權限調整及其他處理。
- 履行適用法令、主管機關命令或法院命令。
- 進行本條款第十條所允許之去識別化、統計及衍生利用。
二、本公司得以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記錄、輸入、儲存、編輯、複製、檢索、傳輸、備份、刪除、輸出、串接、分析或以其他必要方式處理個人資料。
第三條 資料主體與資料類別
一、可能涉及之資料主體包括:
- 客戶之員工、管理員、客服人員、業務人員、顧問及承攬人。
- 終端顧客、潛在客戶、會員、訪客、訂閱者及其他與客戶互動之人員。
- 客戶之供應商、合作夥伴、經銷商及其他由客戶提供資料之第三人。
二、可能涉及之資料類別包括:
- 姓名、暱稱、帳號、使用者識別碼、頭像、聯絡方式及社群帳號資訊。
- 對話訊息、Email、附件、圖片、文件、錄音、客服案件及互動紀錄。
- 購買、詢問、訂單、產品、服務、偏好、投訴、滿意度及交易相關資訊。
- 設備、瀏覽、IP、Cookie、紀錄、時間戳記、位置或其他技術性資訊。
- 客戶自行上傳或終端顧客主動提供之其他資料。
三、客戶不得將依法屬於高度敏感、特種或需特別保護之個人資料上傳至本服務,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並採取適當保護措施。
第四條 客戶義務
一、客戶應確保其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境外傳輸及提供予本公司,均具有適法基礎。
二、客戶應依法完成告知義務、取得必要同意、提供資料當事人權利行使管道,並保存相關證明。
三、客戶應確保其對本公司之指示不違反適用法令、第三方平台政策、資料來源限制、保密義務或第三人權利。
四、客戶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任何資料當事人請求、主管機關調查、個人資料事件、刪除指示、限制處理要求或其他可能影響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之事項。
五、客戶應自行承擔其未取得必要授權、同意或合法基礎所生之一切責任。
第五條 本公司義務
一、本公司應採取合理之技術與組織措施保護個人資料。
二、本公司應要求獲授權處理個人資料之人員負保密義務。
三、本公司應於合理可行範圍內協助客戶處理資料當事人請求、個人資料安全事件、主管機關調查及資料刪除或返還請求;但本公司得就額外協助收取合理費用。
四、本公司不得將個人資料用於客戶指示及本條款未允許之目的;但經適當去識別化後之資料,得依本條款第十條處理。
五、本公司得依法律、主管機關命令、法院命令或第三方平台要求揭露、保留、處理或刪除個人資料;本公司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通知客戶。
第六條 第三方處理者
一、客戶一般性授權本公司使用第三方處理者,包括雲端主機、資料庫、AI 模型、Email、通知、資安、監控、分析、支付及客服服務供應者。
二、本公司應於合理範圍內要求第三方處理者依本附件之目的、保密及資安要求處理個人資料。
三、客戶知悉第三方處理者可能位於境外,並可能因所在地法律、第三方政策、技術架構或服務限制而處理、儲存、傳輸或存取個人資料。
第七條 個人資料安全事件
一、本公司知悉可能影響企業客戶資料中個人資料安全之事件時,將於合理可行範圍內通知客戶。
二、客戶應負責判斷是否須依法通知資料當事人、主管機關、第三方平台或其他主體,並負責完成相關通知、通報、補救與紀錄保存。
三、雙方應在合理範圍與本公司可取得資訊及合理技術能力內互相合作,以控制、調查、緩解及處理個人資料安全事件。
第八條 資料返還、刪除與保存
一、訂閱終止或屆滿後,客戶應於本條款約定期間內自行匯出企業客戶資料。
二、本公司於資料保存期間屆滿後,得刪除、覆寫、去識別化或以其他合理方式處置企業客戶資料。
三、本公司得因法律義務、稅務、爭議、資安、備份、去識別化、稽核或其他合法必要目的保留必要資料。
四、備份資料得依本公司正常備份週期延後刪除,惟本公司應於保留期間內限制其進一步使用。
第九條 優先順序
本附件與本服務條款有衝突時,就個人資料處理、資安事件、第三方處理者、跨境傳輸、資料返還及刪除事項,以本附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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